一、义务兵征集
(一)报名时间
1.男兵2026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下半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
(特别注意: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9月30日。)
2.女兵2026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下半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
(二)报名网址
全国征兵网是应征入伍报名的唯一官方网站:https://www.gfbzb.gov.cn/
(三)应征地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
(四)年龄要求
1.男兵:
(1)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2)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2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3)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2.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6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岁。
(五)身体及视力条件
1.男生
身高标准:160cm以上
体重标准:17.5≤BMI<30
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2.女生
身高标准:158cm以上
体重标准:17≤BMI<24
注:
(1)体重符合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为合格。
(2)BMl≥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为合格。
(3)体重标准计算法:(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要求
(1)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视力矫正。
(3)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4)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特别提醒: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时间(以医院病历为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月10日或8月10日)前半年以上,请有意向入伍的同学提前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详见全国征兵网。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六)报名程序流程
1.男生报名程序流程
(1)网上登记
在报名结束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女生报名程序流程
(1) 网上报名
在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结束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系统初审后,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直接招收军士
是指从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能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为军队对口选拔军士。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
经初步统计,2026年直招军士涉及道路运输、汽车制造、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机电设备、机械、医药等400余个军民通用专业。
(三)招收工作步骤
1.3月下旬起,应征青年网上开始预报名。
2.6至7月份,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根据部队招收需求,结合网上预报名情况,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任务。应征青年可查询所学专业是否符合2026年省级招收军士专业范围。
3.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截止于8月1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时间由省级以下征兵办公室自行安排。
具体要求与工作时间以实际政策通知为准。
(四)报名须知
1.基本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裸眼视力4.5以上;
3.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1)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2)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下者建议不要报名:
(1)面颈部文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
(4)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2.注意事项
(1)今年直招军士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应征地兵役机关。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3)因应征地招收军士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军士送检对象的,还可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
(五)直招军士应征进展情况查询
已经报名通过网上审核,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三、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后复学升学、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一)国家资助和家庭优待政策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退役复学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艰苦偏远地区优待金为2-3倍,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二)在部队选拔培养政策
1.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
2.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
3.优先选取士官。
4.参加军校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复学政策
1.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不可跨类别转专业)。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
3.退役复学后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四)升学优惠政策
1.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专升本招生。符合成人高考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2.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2021年起每年安排计划8000人。
5.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五)退役后技能培训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享有参加适应性培训待遇,加快实现军地角色转换。
2.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接受培训,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当地免费培训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可享受生活补贴。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原则上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资助,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